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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吴中农发集团企业形象宣传片制作采购项目的采购公告
苏州日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苏州市吴中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其吴中农发集团企业形象宣传片制作采购项目相关活动在国内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响应单位前来报名参加。
- 采购项目概况
1、磋商编号:SZRFZ2024-Q-C-041
2、采购项目:吴中农发集团企业形象宣传片制作采购项目
3、采购预算:人民币壹拾贰万元整(¥:120000.00元)
4、采购需求:吴中农发集团企业形象宣传片制作采购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要求:
(1)文案:紧扣主题、立意新颖、结构清晰、可行性强。
(2)素材:以苏州市吴中区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为呈现主体,深入展示农发集团企业历程、核心主业、未来展望等不同部分的发展成果,分别对集团概况、核心主业、未来远景进行具有广度、深度和高度的全方位呈现,以此折射吴中农发集团助力农业现代化的发展历程、推广乡村振兴样板案例、展现乡村振兴中的国企责任,带领观众跟随镜头走进乡间田野,领略新时代农村的变化,体会乡村振兴的内涵和成果。
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4年10月31日。
二、磋商响应单位投标资格要求:
A、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B、合格磋商响应单位的特殊资格要求:无
注: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C、合格磋商响应单位的需提供的报名材料如下:
1.磋商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报名投标的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
注:欢迎符合条件的响应单位前来报名。所有报名材料均需加盖响应单位公章,封面注明响应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如有伪造或虚报,则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取消该单位的报名或投标资格。
三、磋商采购文件发售信息:
1、报名方式:至代理机构现场报名;
(1)现场报名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A座1610室;
(2)报名联系电话:0512-68136997/13913596955;
2、报名截止时间:自磋商采购文件发出之日起至2024年10月15日每天09:3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3、售价:本套磋商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售后不退(采购文件报名截止后统一发送);
4、交款方式:现金或转账。
四、磋商响应文件份数:
1、磋商响应文件份数: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份数为一份,副本份数为二份;电子档投标文件一份。
2、电子档投标文件包含投标文件中的所有内容,电子档含盖章版PDF扫描件文稿,存储在U盘等存储介质中,单独密封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U盘等存储介质不退还。
五、磋商响应文件接收信息:
1、磋商响应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24年10月22日14:00-14:30整 北京时间
2、接收截止时间 :2024年10月22日14:30 整 北京时间
3、接收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A座1610室
4、接收人:苏州日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六、磋商时间:
1、磋商时间:2024年10月22日14:30整(北京时间)
2、磋商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A座1610室
七、答疑问题提交截止时间:
1、本次招标采取书面答疑方式,磋商响应单位应在法律规定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递交至苏州日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在截止时间后不再接受任何答疑内容,如未提交,视为无疑问。
八、成交服务费:
领取成交通知书时成交人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服务费。其收取标准按预算金额100万元以内1.5%、100万元~500万元以内1.1%、500万元~1000万元以内0.8%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并支付成交服务费。不足3000元的按3000元收取。
九、磋商保证金:
1、保证金数额:人民币贰仟肆佰元整(¥2400.00)
2、保证金必须采用现金在磋商截止时间前使招标代理机构收到(现金放在信封密封好)
3、出现以下情况,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接收供应商递交的投标(响应)文件:
1)到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没有提交投标(响应)保证金;
2)提交的投标(响应)保证金的形式、数量不满足采购文件的要求。
4、磋商保证金的退还:
未中标(成交)供应商的投标(响应)保证金,由代理机构在评审、谈判或磋商活动结束后,当场退还;中标(成交)供应商的投标(响应)保证金,在中标(成交)服务费缴纳后的5个工作日内退还。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
1)响应单位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响应单位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单位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响应单位与采购人、其他响应单位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现场踏勘:由磋商响应单位自行至项目现场踏勘,踏勘现场费用由磋商响应单位自行承担;未勘察现场的成交后不得以不了解现场情况为由,向甲方提出任何条件。
十一、联系事项:
1、采购人:苏州市吴中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隽 联系电话:13915584805
2、采购代理人(机构):苏州日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A座1610室
联系人:刘秀萍 电话:0512-68136997
3、发布本次采购有关信息的媒介:在半岛(中国)官方网站上发布。
4、公告期:本磋商采购文件公告期为公告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苏州日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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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公网安备 32050602011440号